各中层党组织: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感动甘肃·陇人骄子”评选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我校开展候选人(集体)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感动甘肃·陇人骄子”推荐对象应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甘肃精神和陇人品格的优秀代表,受到人民群众广泛认可,长期在甘肃工作生活。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行业领域的领军人物(群体)。在行业领域取得突出成绩,达到全国一流或行业领先。
2.爱岗敬业的模范人物(群体)。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事迹。
3.服务社会的表率人物(群体)。服务社会、服务大众、热心公益、帮助他人,受到社会和群众广泛认可。
4.崇德向善的榜样人物(群体)。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高尚情操感染教育他人,引领全社会文明道德风尚。
已经获得过“感动甘肃·陇人骄子”荣誉的(不包括提名奖 获得者)和县处级(含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推荐对象。
二、推荐要求
推荐人选或先进集体的材料,请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提供。
1.2023年度“感动甘肃·陇人骄子”推荐审批表;
2.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500字以内事迹简介;
3.获奖证书扫描件和有关资料;
4.推荐对象红底免冠证件照、生活照各一张;(推荐的先进集体请附集体相关照片),
以上材料电子版(推荐报告、推荐审批表、事迹材料、事迹简介格式为doc或 docx,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格式为pdf,证件照、生活照格式为jpg,证件照像素不小于413×579px,生活照像素不小于1205×1795px)。
三、提交材料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确保推荐高标准高质量,并于2月27日(星期二)下午6:00前将经本单位党组织审核通过的拟推荐对象的材料电子版(以“单位名称+推荐人选或集体名称”命名)打包发送至党委宣传部思政科电子邮箱,同时将纸质版照片随材料(推荐审批表附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一同报送至党委宣传部思政科(城关校区贵勤楼B412室)。
联系人:倪嘉伟
联系电话:8915116
电子邮箱:dxszk@lzu.edu.cn
附件:1.2023年“感动甘肃·陇人骄子”推荐审批表(个人)
2.2023年“感动甘肃·陇人骄子”推荐审批表(集体)
党委宣传部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