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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感动甘肃·陇人骄子”候选人(集体)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党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 2024-02-20 浏览:

各中层党组织: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感动甘肃·陇人骄子”评选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我校开展候选人(集体)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感动甘肃·陇人骄子”推荐对象应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甘肃精神和陇人品格的优秀代表,受到人民群众广泛认可,长期在甘肃工作生活。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行业领域的领军人物(群体)。在行业领域取得突出成绩,达到全国一流或行业领先。

2.爱岗敬业的模范人物(群体)。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事迹。

3.服务社会的表率人物(群体)。服务社会、服务大众、热心公益、帮助他人,受到社会和群众广泛认可。

4.崇德向善的榜样人物(群体)。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高尚情操感染教育他人,引领全社会文明道德风尚。

已经获得过“感动甘肃·陇人骄子”荣誉的(不包括提名奖 获得者)和县处级(含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推荐对象。

二、推荐要求

推荐人选或先进集体的材料,请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提供。

1.2023年度“感动甘肃·陇人骄子”推荐审批表;

2.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500字以内事迹简介;

3.获奖证书扫描件和有关资料;

4.推荐对象红底免冠证件照、生活照各一张;(推荐的先进集体请附集体相关照片),

以上材料电子版(推荐报告、推荐审批表、事迹材料、事迹简介格式为doc或 docx,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格式为pdf,证件照、生活照格式为jpg,证件照像素不小于413×579px,生活照像素不小于1205×1795px)。

三、提交材料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确保推荐高标准高质量,并于2月27日(星期二)下午6:00前将经本单位党组织审核通过的拟推荐对象的材料电子版(以“单位名称+推荐人选或集体名称”命名)打包发送至党委宣传部思政科电子邮箱,同时将纸质版照片随材料(推荐审批表附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一同报送至党委宣传部思政科(城关校区贵勤楼B412室)。

联系人:倪嘉伟

联系电话:8915116

电子邮箱:dxszk@lzu.edu.cn

附件:1.2023年“感动甘肃·陇人骄子”推荐审批表(个人)

   2.2023年“感动甘肃·陇人骄子”推荐审批表(集体)

党委宣传部

2024年2月20日

编辑:张婷婷
  • 标题:

    学校召开校企深度融合暨自然科学类科研工作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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