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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作品征集的通知

来源: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 2026-04-23 浏览: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深入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和兰州大学“一生一技一艺”行动计划,校团委决定以艺术展演活动为重要载体,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开展“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展演活动)”作品征集,充分调动和发挥师生参与的积极性,激发创造性,打造具有显示度、主题性的美育活动品牌,提升我校美育工作的影响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向美而行,逐梦未来。

二、总体要求

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以浸润作为美育工作的目标和路径,以美育人、以文化人,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坚持立德树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用明德引领风尚,遵循艺术教育规律,充分发挥美育的育人功能;坚持守正创新,广泛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教育特质的艺术实践活动,丰富形式和载体,扩大活动覆盖面;坚持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融入活动,引导学生在美的熏陶中塑造健全人格、涵养高尚品格,以艺术凝聚中国力量、以美育传播中国价值。

三、活动对象

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艺术实践工作坊的参加人员为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和研究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学生。鼓励留学生参与,按甲组分类。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参加对象为高校、教育行政部门、科研院所等单位和个人。

四、项目类别

展演活动包括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艺术实践工作坊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4大类。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5个类别,分为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影视6个类别。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乡村4个主题。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和教学改革案例2个类别,各类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五、活动安排

展演活动分为校内开展活动、省级集中展演和全国现场展演三个阶段开展。

2026年4月—2026年6月,校内开展活动阶段。活动采取作品收集与校内展演同时进行的方式,收集到的作品结合五四青年节、传统节日、校园文化艺术节、毕业季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学生艺术社团建设、校园美育文化培育,结合学校美育资源、当地艺术特色、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成熟一批,展演一批。通过展演,按照教育厅分配作品数量,评选出优秀作品报甘肃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

2026年8月—2026年12月,省级集中展演阶段。甘肃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省级集中展演活动,推出一批校园艺术精品,推动优秀展演作品同台展示,促进高校艺术教育创新发展。在省级展演基础上,按照各地报送数量,将本省展演总结和公示后的艺术表演类、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等相关材料报送全国展演活动组委会。

2027年1月—2027年6月,全国汇演阶段。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全国汇演。汇演内容包括开闭幕式、艺术专场展演、艺术作品展览、艺术实践工作坊展示、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报告会、高校校长书画作品展等。

六、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校内集中展演设艺术表演奖、个人专项奖、艺术作品奖,优秀创作奖、艺术实践工作坊奖,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奖,指导教师奖。

省级集中展演设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个人专项奖、灼华奖(原“优秀创作奖”),艺术作品奖,艺术实践工作坊奖,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奖,指导教师奖。

艺术表演奖用于奖励艺术表演类集体项目的获奖节目。个人专项奖用于奖励艺术表演类个人项目的获奖节目。灼华奖(原“优秀创作奖”)用于奖励原创的艺术表演类一等奖节目。组委会组织按类别评选出艺术表演奖一、二、三等奖,并认定个人专项奖和灼华奖。艺术作品奖包含一、二、三等奖,用于奖励艺术作品类的获奖项目。艺术实践工作坊奖包含一、二、三等奖,用于奖励艺术实践工作坊的获奖项目。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包含一、二、三等奖,用于奖励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学术论文和教学改革案例。指导教师奖用于奖励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和艺术实践工作坊获奖项目的指导教师。

(二)评选办法

各类奖项由展演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评选。

七、组织管理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切实抓实抓好艺术展演活动的普及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师生参与的积极性,激发艺术创造性,努力让每个学生至少参与1项艺术活动,形成“院院有活动、人人可参与”的蓬勃局面。坚持全面推进和重点打磨相结合,打造出一批优秀文艺作品,力争在全省、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取得佳绩。

八、作品报送

各学院于5月31日前将遴选出的优秀作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usy2024@lzu.edu.cn,纸质版材料提交至至公楼A117办公室。

联系人:鲁静

联系电话:0931-5292684

附件:1.全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2.全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实践工作坊的相关要求

3.全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的相关要求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

2026年4月23日

编辑:马培权
  • 标题:

    学校召开校企深度融合暨自然科学类科研工作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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