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师系列岗位分级聘任工作的通知

来源: 2021-12-20 浏览:
根据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教师二级、三级岗位由学校统一设置管理,五级及以下各级岗位由各教学科研单位按照学校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设置,具体为:五级、六级岗位总数不超过本单位现有副高级教师人数的60%,其中五级岗位不超过现有副高级教师人数的20%;八级、九级、十级岗位按照本单位现有中级教师人数3:4:3的比例设置;十一级、十二级岗位按照本单位现有教师初级人数5:5的比例设置。除二、三级岗位以外,教师其他各级岗位聘任须在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组织申报、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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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召开校企深度融合暨自然科学类科研工作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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