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持续发挥校友、基金工作在学校建设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推进校院两级工作队伍建设,现对校友、基金工作负责人、联络人进行统计上报。教学科研单位需报送校友、基金工作负责人各1名、联络人各1名,校友、基金工作负责人、联络人可相互兼任。校内其他部门需报送基金工作负责人、联络人各1名。
校友、基金工作负责人、联络人具体条件与职责如下:
一、校友工作负责人
(一)基本条件
须为单位领导,熟悉学校及本单位的发展历史,热心校友工作,关心学校发展。
(二)主要职责
负责本单位校友工作的规划、统筹和执行;积极挖掘校友资源,助力本单位各项事业发展。
二、基金工作负责人
(一)基本条件
须为单位领导,熟悉基金工作,认同公益行业的理念和价值观。
(二)主要职责
负责本单位基金工作的规划、统筹和执行;管理监督本单位捐赠项目的执行与经费的使用;制定本单位的筹资及用款计划;
三、校友、基金工作联络人
(一)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高,关心学校发展,热心校友、基金工作,与校友、捐赠方、学生保持良好的关系,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
(二)主要职责
1.校友工作
校友信息数据库的建立与管理;及时提供校友信息动态、校友工作和校友故事报道;做好班级校友联络员的聘任和管理工作;校友联络协调、组织举办各类校友活动;促进校友与母校的沟通与联络,发动校友为学校的发展建言献策,为母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2.基金工作
协助做好本单位的筹资项目拓展的信息搜集与研究工作,参与筹款项目的策划;负责本单位相关捐赠项目的申立与执行;维护与接待相关捐赠方;其他与捐赠有关的日常工作。
四、报送要求
填写《兰州大学校友、基金工作负责人、联络人确认表》(见附件),于7月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xyb@lzu.edu.cn,纸质版反馈至学生活动中心407室。
联系人:郭燕燕、亢鸿玲
联系电话:0931-8915566
附件:兰州大学校友、基金工作负责人、联络人确认表
校友工作办公室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