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关于报送校友、基金工作负责人、联络人的通知

来源: 2022-07-01 浏览:

各单位:

为持续发挥校友、基金工作在学校建设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推进校院两级工作队伍建设,现对校友、基金工作负责人、联络人进行统计上报。教学科研单位需报送校友、基金工作负责人各1名、联络人各1名,校友、基金工作负责人、联络人可相互兼任。校内其他部门需报送基金工作负责人、联络人各1名。

校友、基金工作负责人、联络人具体条件与职责如下:

一、校友工作负责人

(一)基本条件

须为单位领导,熟悉学校及本单位的发展历史,热心校友工作,关心学校发展。

(二)主要职责

负责本单位校友工作的规划、统筹和执行;积极挖掘校友资源,助力本单位各项事业发展。

二、基金工作负责人

(一)基本条件

须为单位领导,熟悉基金工作,认同公益行业的理念和价值观。

(二)主要职责

负责本单位基金工作的规划、统筹和执行;管理监督本单位捐赠项目的执行与经费的使用;制定本单位的筹资及用款计划;

三、校友、基金工作联络人

(一)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高,关心学校发展,热心校友、基金工作,与校友、捐赠方、学生保持良好的关系,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

(二)主要职责

1.校友工作

校友信息数据库的建立与管理;及时提供校友信息动态、校友工作和校友故事报道;做好班级校友联络员的聘任和管理工作;校友联络协调、组织举办各类校友活动;促进校友与母校的沟通与联络,发动校友为学校的发展建言献策,为母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2.基金工作

协助做好本单位的筹资项目拓展的信息搜集与研究工作,参与筹款项目的策划;负责本单位相关捐赠项目的申立与执行;维护与接待相关捐赠方;其他与捐赠有关的日常工作。

四、报送要求

填写《兰州大学校友、基金工作负责人、联络人确认表》(见附件),于7月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xyb@lzu.edu.cn,纸质版反馈至学生活动中心407室。

联系人:郭燕燕、亢鸿玲

联系电话:0931-8915566

附件:兰州大学校友、基金工作负责人、联络人确认表

校友工作办公室
2022年7月1日

编辑:刘日瑶
  • 标题:

    学校召开校企深度融合暨自然科学类科研工作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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