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关于做好2022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2022-12-25 浏览: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榆中校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医学部,各学院、研究院,机关各部门,工会、团委,各直属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兰州大学教职工考核办法》(校人〔2019〕92号)、《兰州大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校党委发〔2019〕143号)、《兰州大学中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办法》(校党委发〔2022〕96号)精神,以及各单位制定并经学校审批、备案的考核实施细则中的岗位职责要求。

二、考核范围及方式

(一)在编在职教职工、青年研究员、聘用制A类岗位工作人员,由各单位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自行组织考核。

(二)中层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由组织部牵头负责考核;述责述廉工作由纪检监察机构办公室负责组织。

(三)实行整体考核的教学科研团队,其年度工作任务由各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目标责任及任务进行审核。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应遵循“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按照规定的考核办法和工作程序,严格对照岗位职责要求,对本单位各级各类教职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民主监督,公示内容应包含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师德综合评议结果、年度考核结果(等次)。除年度考核可直接定为优秀的以外,年度考核优秀率不得超过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人数的15%。

(二)各教学科研单位要高度重视师德考核、教育教学考核,严格落实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凡有师德禁行行为的,年度考核一律为不合格;严格按照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进行考核,除文件规定的特殊原因外,未完成年度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或教学质量评价不合格的,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三)在管理岗位工作的教学科研人员按照管理岗位和教学科研岗位进行双重考核;职务职级当年发生变动的人员,可按新职务职级考核,也可按原职务职级进行考核。

(四)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所在单位须按照《兰州大学教职工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报送处理意见。

四、工作安排

(一)个人填报。2022年12月31日18:00前,教职工登录兰州大学个人工作台,点击“年度考核(个人)”模块,进行个人自评。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自评时还应上传本人年度工作总结和述责述廉报告。

(二)单位考核。2023年1月5日前,各单位完成考核工作后登录兰州大学个人工作台,点击“年度考核(单位)”模块,根据系统提示填报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并在公示期结束后,通过系统上报考核结果(师德考核汇总表需向党委教师工作部报送纸质版)。

(三)中层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考核。年度考核指标主要包括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履职表现评价,履职表现评价依托“兰州大学领导干部考核系统”开展,主要分为以下环节:

1.总结述职。各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根据学校要求,领导班子总结报告全年工作,领导干部进行个人述职述责述廉。领导班子总结报告全年工作时,要将履行主体责任,推进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专门报告;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要对照《中共中央关于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或“一岗双责”,如实报告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情况等。

2.材料提交。2022年12月31日前,各中层单位从领导干部考核系统中提交班子年度工作总结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报告(合并为1个文档后上传)。领导干部从兰州大学个人工作台的“年度考核(个人)”模块中提交本人年度工作总结和个人述责述廉报告(合并为1个文档后上传)。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报告包括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重点报告举措、成效、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原则上控制在2000字左右。领导干部个人述责述廉报告要聚焦责任落实,一是报告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情况;二是报告个人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和遵守党的纪律情况,原则上控制在1000字左右。

3.民主评议。2023年1月5日前,中层单位教职工通过考核系统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年度考核评价,教职工参与评价人数应达到本单位教职工总人数的80%以上;中层单位根据日常掌握情况和年终总结材料,通过考核系统对其他单位的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进行年度考核评价。

4.领导评价。校领导根据日常掌握情况和年终总结材料,通过考核系统对各中层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进行年度考核评价。

(四)工作分工及联系电话

1.教职工考核负责部门:人力资源部,联系电话:8912132;

2.师德师风考核负责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联系电话:8915513;

3.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负责部门:党委组织部,联系电话:8912122;

4.述责述廉工作负责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办公室,联系电话:8912159。

年度考核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程序办理,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准确。同时,学校将进一步加大管理和监督力度,对考核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中共兰州大学委员会兰州大学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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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召开校企深度融合暨自然科学类科研工作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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