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组织开展了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申报工作。经对申报成果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我校拟推荐申报的35项成果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0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社会科学处反映,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请各单位、申报者根据评审意见对学校拟推荐申报成果的申报材料继续完善,如后续报送的材料未按评审要求补充完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按照评审结果依次递补。
联系人:张宏军 李树军
联系电话:8912125;18298388366;15294203176
邮箱:zhanghongjun@lzu.edu.cn
附件: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拟推荐申报成果
社会科学处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