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兰州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校教〔2022〕102号)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召开我校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议论证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议程
2023年5月28日—29日,会期一天半。
5月28日(周日)全天:全体会和分组汇报、审议论证
5月29日(周一)上午:论证反馈会
二、会议地点
榆中校区秦岭堂B110报告厅(5月28日上午,5月29日上午),分组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会人员
1.全程参会人员(5月28日—29日上午)
校领导:严纯华 曹红 范宝军 沙勇忠 陈熙萌 勾晓华
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全体委员
各学院院长、分管本科教学和研究生教学的副院长、教学秘书
教务处、医学部教育教学处全体工作人员
2.论证反馈会参会人员(5月29日上午)
学校办公室、榆中校区综合办公室、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人力资源部、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社会科学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团委、学生处(学工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财务处、预算评审中心、资产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图书馆、后勤保障部主要负责人。
四、审议论证安排
由各学院院长以PPT形式,以专业为单位对2023版人才培养方案进行现场汇报,由审议论证专家进行现场提问交流。
五、相关要求
1.请学校办公室通知校领导,请教务处通知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请各学院、相关部门办公室通知本单位参会人员,并于5月24日(星期三)16:00前报送参会人员信息统计表至邮箱(jwcjxjsb@lzu.edu.cn),原则上不得请假,请假人员需注明请假事由。
2.校领导、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全体委员和各学院院长、分管本科教学和研究生教学的副院长同时作为校内论证专家,请参会时自带笔记本电脑。
3.学校统一安排参会人员榆中校区往返通勤(乘车安排另行通知)和5月28日晚住宿。请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做好会议期间网络保障工作,请后勤保障部做好会议期间会议场地设备、卫生、通勤车辆、参会人员食宿等相关保障工作。
附件:参会人员信息统计表
学校办公室 教务处 研究生院 学生处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