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完善“三全育人”工作格局,大力推进全国文明校园创建,在首批“三全育人”暨“文明校园”示范岗(以下简称示范岗)建设的良好基础上,组织开展第二批“示范岗”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围绕“课程、科研、实践、文化”等方面,遴选凸显育人成效的岗位、团队、平台、台站、基地、场馆、社团、工作室等。
二、建设目标
1.课程育人示范岗。优化课程设置,完善教学设计,加强教学管理,积极发挥课程所承载的思政育人功能,挖掘课程思政教育元素并有机融入教育教学环节,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知识体系教育的有机统一。
2.科研育人示范岗。聚焦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坚守学术诚信,完善评价体系,引领师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科研理想、科学道德、科学精神、科研方法教育,培养师生至诚报国的理想追求、敢为人先的科学精神、开拓创新的进取意识和严谨求实的科研作风。
3.实践育人示范岗。坚持理论教育与实践养成相结合,整合各类实践资源,强化项目管理,丰富实践内容,创新实践形式,拓展实践平台,完善支持机制,教育引导学生在亲身实践中砥砺品格、磨炼意志、厚植家国情怀。
4.文化育人示范岗。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强化校风学风教育,丰富校园文化活动,营造积极向上、清馨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以滋养师生心灵、涵育师生品行。
三、申报要求
各中层单位可围绕建设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充分挖掘本单位各项工作中蕴含的育人元素,选拔推荐育人功能突出、育人效果显著的示范岗(每单位最多推荐2个示范岗),向党委宣传部进行申报。
党委宣传部将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开展评审,通过评审的“示范岗”作为兰州大学第二批“三全育人”暨“文明校园”示范岗,挂牌建设。
四、建设期限
第二批示范岗建设期自2024年1月---2025年12月,为期2年。建设期间执行中期检查,建设期结束后开展建设评定。
五、其他事宜
申报单位请填写《兰州大学第二批“三全育人”暨“文明校园”示范岗申报书》(见附件),并于2023年12月1日下午4:00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思政科(贵勤楼B412室),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倪嘉伟
联系电话:8915166
电子邮箱:dxszk@lzu.edu.cn
附件:兰州大学第二批“三全育人”暨“文明校园”示范岗申报书
兰州大学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