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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工程与核技术(核聚变科学与工程专业方向)“2+2”选拔方案二次公告

来源:核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6-06-30 浏览:

为深入落实国家发展聚变能源战略规划与能源强国建设重大需求,加快核聚变领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依托兰州大学核学科深厚底蕴与多学科交叉优势,现面向全校理工科相关专业开展2024级核工程与核技术(核聚变科学与工程专业方向)“2+2”人才培养选拔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简介

我国“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前瞻布局未来产业,瞄准引领未来发展重点领域,推动核聚变能等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核聚变能是人类社会迈向可持续未来的理想能源,是引领全球能源体系深度变革、保障能源安全与气候治理的关键路径之一。为了更好地支撑能源强国建设,服务我国能源结构转型与低碳发展大局,加快我国核聚变能领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并推动相关学科进步,依托兰州大学核学科底蕴及甘肃核产业优势,学校成立核聚变科学与工程学院,致力于打造一流聚变人才培养与技术研发高地,为国家能源安全与“双碳”目标提供核心支撑。

学院以“战略引领、交叉融合、双向赋能”为发展理念,聚焦核聚变人才培养与关键技术攻关,开展等离子体物理、聚变核材料、聚变中子、超导材料、聚变诊断与能量转换技术等前沿研究与工程研发,推动核聚变技术从科学实验走向工程示范。学院汇聚核学、材料、力学等多学科力量组建交叉团队,对接核工业与能源企业需求,通过协同攻关实现产教融合共生。同时构建“基础-专业-实践-创新”本硕博贯通育人体系,联合中国科学院等离子体物理研究所、兰州兰石集团等科研院所和行业企业共建育人平台,培养具备国际视野、掌握核心技术的核聚变领域拔尖创新人才,为国家聚变能源发展储备力量。

二、专业简介

核工程与核技术是多学科交叉的高新技术专业,核心研究核动力工程、核能利用及核技术应用,如今已延伸至先进核能、加速器、核材料、核医学、核聚变等多个交叉领域,在国家安全、清洁能源等国民经济领域作用突出。

兰州大学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办学底蕴深厚,是本、硕、博完整培养体系的核心专业,依托该专业,2025年筹建核聚变科学与工程专业方向。核工程与核技术(核聚变科学与工程专业方向)“2+2”面向国家聚变能源战略需求,以“校—院—企协同育人”为核心,联合多学院开展跨学科教学,全面推行“双导师制”(校内学业导师+校外行业导师协同指导)。课程按“基础—专业—跨学科—实践创新”四层构建,涵盖核工程基础、等离子体物理、聚变核材料、超导固体力学等交叉课程,学生可依托EAST、BEST、HL-3等国家重大核聚变实验平台参与科研实践,提升创新能力。

三、培养目标

面向国家核聚变能重大战略需求,培养具备以下能力的高素质拔尖人才:系统掌握核工程、核聚变、核材料、超导等交叉学科理论知识,能够解决核聚变领域复杂工程问题;具备扎实科研训练与工程实践能力,拥有强烈创新意识与国际视野;具有核安全素养、国防情怀与社会责任感,恪守工程职业道德;具备团队协作、项目管理与终身学习能力,能够适应核聚变能领域快速发展需求;能够在核聚变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大科学装置工程部门等从事科研、设计、研发与管理工作。

四、培养模式

(一)采用“2+1+X”分类个性化培养

“2”即学生前两年在核科学与技术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材料与能源学院等理工类学院系统开展了通识教育和数学物理基础知识模块学习,打牢宽厚基础。

“1”即第三学年,进入核聚变科学与工程学院开展核工程与核技术(核聚变科学与工程专业方向)“2+2”核心课程学习和项目实习实训。

“X”即从第四学年开始,根据个人志愿,在国家重大核聚变实验平台及核聚变相关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参加科研实践与实习实训,按照保研、考研、就业等分类培养。

(二)培养特色

1.双导师制:校内学业导师+校外行业导师联合指导。

2.平台优先:优先进入中国科学院等离子体物理研究所、兰州兰石集团等参与核聚变科研实践与企业实习。

五、选拔名额

核工程与核技术(核聚变科学与工程专业方向)“2+2”校内选拔20名左右本科生,坚持宁缺毋滥、择优录取。

六、选拔对象与报名条件

(一)选拔对象

兰州大学2024级在读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原子核物理、核工程与核技术、辐射防护与核安全、材料物理、力学、信息等相关理工类专业本科生。

(二)报名条件

1.政治坚定、品德优良、身心健康、无违纪处分,热爱核聚变事业,立志长期从事聚变科学研究与工程技术工作。

2.学业要求:无挂科记录;已修读高等数学、普通物理/大学物理(总学分不低于6学分)、线性代数、普通物理实验等主干课程。

3.英语CET4成绩≥450分,且“必修限选平均学分绩点”≥3.0。

七、课程学分认定

专业学生在原专业修读的课程,采用课程核心知识点比对方式认定或课程测评方式认定,通过认定的视为完成对应核聚变科学与工程专业修读并赋予本专业课程学分。经与核聚变科学与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比对,未被认定的课程,计为通识教育类、选修课和跨学科类课程。

课程核心知识点比对方式认定:参考课程教学大纲核心知识点,学生在原专业修读的课程与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的核心知识点相同、涵盖或相近,且课程成绩≥70分者,课程予以认定,获得该课程学分。

课程测评方式认定:学生在原专业修读课程仅包含部分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的核心知识点或自学相关知识,则依照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的核心知识点采用考核方式进行考评,考评通过者,获得该课程学分。考评不通过者该课程需要重修。学生在原专业修读课程与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差别较大的或未修读的,一般应补修相关课程。

八、选拔程序与时间安排

1.二次宣讲

时间:7月1日(周三)19:00

地点:榆中校区天山堂A201

2.组织报名。7月3日前,学生点击报名链接https://f.wps.cn/g/suVTB4rM/或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同学请加入qq通知群:529094946。

提交材料包括:加盖教务公章的历年成绩单;外语成绩、获奖证书等证明;个人科研兴趣陈述(800字以内,聚焦核聚变相关领域方向)。

3.资格审查:7月4日前核学院对学生申请资格开展审查。

4.综合考察。7月5日至7月6日,核学院择期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考察,包括材料打分和面试两个环节,全面考查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兴趣、科研潜力、创新精神及综合能力等。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学生综合成绩=专家材料打分*30%+面试成绩*70%

5.公示和发文。7月8日前,根据学生综合成绩,在校内公示预录取结果。

6.确定录取名单。7月15日前,如公示无异议,发布正式录取名单,并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7.转入学籍。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在2026年春季学期第19周办理学籍转入手续。

九、转入学生第三学年奖学金评定在原专业进行。

十、联系电话:高老师 0931-8915357

王老师 0931-5292551

核聚变科学与工程学院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

教务处

2026年6月30日

编辑:翟敏涵
  • 标题:

    学校召开校企深度融合暨自然科学类科研工作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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