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2026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6〕2号)和《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将我校2026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一)教师: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
(二)学生:学校在籍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一)教师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积极弘扬教育家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须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贯彻产教融合、产学研合作理念,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聚焦教书育人,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二)学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优秀的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乐观进取。
三、奖励额度
(一)教师
宝钢优秀教师奖奖励金额为1万元/人,特等奖奖励金额为10万元/人,特等奖提名奖奖励金额为3万元/人。宝钢优秀教师奖推荐者中特别优秀者,可参与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的评选。
(二)学生
宝钢优秀学生奖奖励金额为1万元/人,特等奖奖励金额为2万元/人。宝钢优秀学生奖推荐者中特别优秀者,可参与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的评选。
四、名额分配
(一)教师
学校推荐名额为3名。各学院(研究院)可推荐1名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
(二)学生
研究生2名,由研工部统一推荐;本科生3名,由学工部统一推荐。
五、评审程序
(一)教师
本年度评奖候选人的产生采用单位推荐和学校酝酿相结合的方式。
1.申请人须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优秀教师特等奖评审表》,学院(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教学、科研、师德师风和人才培养等情况进行审核评议,党政联席会研究确认候选人后报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部。
2.学校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查,组织专家评议并确定初步推荐人选。
3.学校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进行校内公示。
4.学校向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报送相关材料。
(二)学生
“优秀学生奖”和“优秀学生特等奖”评审工作由研工部和学工部具体安排。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在推荐人选时,应充分考虑学科发展、人才队伍建设需要,优先推荐在教学、科研及人才培养方面能够有力支撑学校及本单位发展战略的优秀教师。
(二)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评审条件推荐人选,推荐过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各单位在推荐人选时应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推荐材料须认真审核。
(四)推荐人选材料主要包括:单位推荐报告(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告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等内容)、《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优秀教师特等奖评审表》、近五年相关成果复印件、《2026年度宝钢优秀教师候选人简况表》。
(五)请各单位于2026年6月10日前将候选人推荐材料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部思想政治办公室(贵勤楼B230室;联系人:高洁;联系电话:8912119),电子版(附件1、附件2)同时发送至:shzk@lzu.edu.cn。
请研工部、学工部于9月30日前将学生材料(学校推荐公函和2吋正面照片)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部思想政治办公室。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力资源部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