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现将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
一、选派计划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留学单位: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资助内容: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一)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重点支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博士生导师,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
(二)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的要求。
(三)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四)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五)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登陆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查阅《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65),了解有关要求并准备申请材料。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至4月20日。
(三)申请人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申请表,并按照《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其他书面材料,一并提交所在学院。
(四)学院审核、推荐。请各学院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及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考核要求,对其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有针对性地填写《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见附件)。
(五)各学院于2023年4月21日前将申请人书面材料、《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报人力资源部(贵勤楼B230室),上报材料请用A4纸单面打印,并在每份材料的左上角用订书针装订,《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须同时发送电子版至shzk@lzu.edu.cn。联系人:高洁;联系电话:0931-8912119。
(六)学校审核、上报。学校将对申请材料审核后统一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七)评审、录取。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将于2023年6月下旬公布。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人力资源部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