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校内各单位报刊订阅,充分发挥报刊在学习、教学、科研等方面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的重要作用,现将2023年报刊订阅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订阅要求
1.各单位办公经费订阅报刊中,确保订阅党报党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中国教育报》《甘肃日报》。
2.各单位要为师生党支部订阅《人民日报》《甘肃日报》,为学生团支部订阅《中国青年报》,可使用党费、团费。
3.各单位根据业务需要选订《中国日报》《科技日报》《中国科学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健康报》等报刊,供教职工了解掌握相关学科领域最新进展。
4.各单位选订《新华每日电讯》《瞭望》《半月谈》《参考消息》《经济参考报》《中国新闻周刊》等报刊,供干部师生学习时事政治。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凡娱乐性和生活知识性报刊均不得办理公费订阅。
二、订阅信息
1.征订时间:2022年10月25日-11月20日
2.征订方式:通过OA系统—综合事务—兰州大学二级单位报刊征订申请单填报相关信息
3.联系人:
宣传部法老师:8912120
网信办牛老师:8912225
4.大部分报刊均可通过邮局订阅,请填写附件中的《2023年报刊邮局订阅清单》。
5.《中国新闻周刊》《兰州日报》《兰州晚报》为自办发行,请填写附件中的《2023年自办发行报刊订阅清单》,宣传部审核通过后请分别联系订阅人,单独开具发票后自行订阅。
《中国新闻周刊》联系人:丁老师18909319391;
《兰州日报》联系人:孔老师17361610756;
《兰州晚报》联系人:马老师13679491311。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自订的工作报刊,不包括图书馆和各学院、所、中心资料室业务用报刊,由各单位领导把关,经费由本单位承担。
2.第一医院、第二医院可参照上述要求自行订阅,同时请将报刊订阅清单通过OA报送即可。
附件:
党委宣传部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
2022年10月25日